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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张贴户外宣传品的审核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9-23 08:59: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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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临时张贴、设置横幅、标语等户外宣传品审批

设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实施部门

番禺区城市管理局

审批条件

依照《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应提供材料的依据

1

番禺区设置户外宣传品申请表;

一式两份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2

设置户外宣传品的相关审批资料和批文;

一式一份

审批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交费地点

收费依据

1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

行政性

营业性:1/天•㎡;其它:0.5/天•㎡。

银行缴费

(工行)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市政府办公厅《批转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广州市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收费管理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穗府办【199817号)

是否即办

□是

□√否

受理地点

区行政审批中心44123号窗口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830-1200;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230-530

星期五下午:1230-330

咨询电话

020-84638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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