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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质押的审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9-29 08:50:4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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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质押的审批

设立依据

1.《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第十二条;

2.《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法发第267/1997)》第六条;

3.《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十条。

实施部门

番禺区经济贸易促进局

审批条件

符合《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外经贸法发第267/1997)》,以及《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定》。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6个工作日

审批流程

 

 

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应提供材料的依据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申报表

正本一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广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审批管理规定》。

2

企业股权质押申请书

正本一份

3

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正本一份

4

质押合同

正本一份

5

出质投资者出具的对拟质押的股权未重复质押的证明(若重复质押,需提供质权人出具的同意函)

正本一份

6

出质投资者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同意的证明材料

正本一份

7

已年检的批准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一份

8

投资者盖章确认委派到企业的董事会名单

复印件一份

9

投资者材料:投资者为公司,请提交公司合法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签字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请提交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列明复印件的,请提供正本)

复印件一份

10

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它材料

 

备注:以上文件未列明提供复印件的,请提供正本。所有资料用A4纸。

 

审批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交费地点

收费依据

1

本局不收费

 

 

 

 

是否即办

□是

□√否

受理地点

区审批中心211

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2:30-3:30

咨询电话

020-84690919020-846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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