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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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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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
运动员技术等级申请(13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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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三级运动员等级称号授予(py5421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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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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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七条:申请集体球类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应当向参赛代表单位提出申请。参赛代表单位应当将按同一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一次性报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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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七条:申请集体球类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应当向参赛代表单位提出申请。参赛代表单位应当将按同一成绩申请等级称号的申请材料汇总后,一次性报审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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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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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
广州市番禺区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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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广州市番禺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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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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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
□受理 □初审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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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受理 □初审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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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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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一般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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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备案□一般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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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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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 |
法定时限:30工作日;承诺时限:2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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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
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时限:1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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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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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2室区文广新局(体育局)业务受理窗口 |
咨询电话 |
84612086 |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原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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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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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人填写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表(附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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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五条 第一款: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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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属单位签署意见一式二份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六条:运动员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审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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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赛的秩序册一式一份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五条 第二款: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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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绩册(有裁判长签名)一式一份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五条 第二款: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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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奖状或成绩册(复印件,一式一份,受理时需核对原件)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五条 第二款: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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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现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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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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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人填写三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申报表(附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一式二份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五条 第一款: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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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所属单位签署意见一式二份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六条:运动员所在单位同意后,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将申请材料报审核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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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比赛的秩序册一式一份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五条 第二款: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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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成绩册(有裁判长签名)一式一份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五条 第二款: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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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奖状或成绩册(复印件,一式一份,受理时需核对原件) |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颁发主体:体育总局;颁发文号:体竞字〔2009〕63;颁发日期:20090413;施行日期:20090413)第十五条 第二款:运动员申请等级称号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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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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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动员在等级标准规定的比赛中取得符合要求的成绩,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2、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 3、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4、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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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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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地点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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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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