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44011300752359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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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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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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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区工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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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
| □受理 □初审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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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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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20 工作日;承诺时限: 5 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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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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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区政务中心后大堂工商注册大厅
| 咨询电话
| 846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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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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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现在
| 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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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 1 、 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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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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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 3 、 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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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 4 、 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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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张
| 5 、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计生证、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及壹寸免冠近照一张 (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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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
| 6 、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 (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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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许可文件
| 7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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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文件 (一式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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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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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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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地点
|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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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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