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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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项依据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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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分局治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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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办理时间 |
2016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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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定性 |
□受理 □初审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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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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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3 工作日;承诺时限: 3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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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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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大厅区公安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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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846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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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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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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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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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一份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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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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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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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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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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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三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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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二十三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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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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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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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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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地点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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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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