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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增设事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01 07:35: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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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设立事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16年国务院令第671号修订)第36

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1年国务院令588号修订)第四条

3.《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2006年粤府令第108号)第六条

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2010年穗府令第38号)

受理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

开始办理时间

2016121

事项定性

□受理     □初审      终审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工作日;承诺时限:  20  工作日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84690930

流程图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新办证、变更信息(包括法人、企业名称、地址)

《特种行业(旅馆业)许可证申请表》 原件一式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

 

2

变更信息(包括法人、企业名称、地址)

《特种行业(旅馆业)许可证》  原件一式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八条第一款

 

3

通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第()

 

4

通用

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第()

 

5

新办或变更企业名称、地址的

消防安全验收合格材料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第()

 

6

新办或变更企业名称、地址的

房屋安全鉴定材料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第()

 

7

新办或变更企业名称、地址的

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合法手续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第()

 

8

通用

安装监控系统证明文件、安装电子防盗门锁证明文件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第()

 

9

通用

管理人员层级管理结构图、管理及从业人员身份材料  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第()

 

10

新办证

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安装情况资料  原件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第()

 

11

通用

标明房号、服务台、消防设备、监控设备、出入通道等平面图  复印件两份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粤府令第108,2006年7月10发布)第七条第()

 

12

特种行业许可证换证

《特种行业(旅馆业)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复印件两份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的通知》

粤公通字﹝2006332号第五条第二项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2011年国务院令588号修改)第四条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2006年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8号)第六条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令38号)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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