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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开展射击活动备案(增设事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01 07:40:0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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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开展射击活动备案

设立事项依据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12号)第十九条

受理单位

分局治安大队

开始办理时间

201612 1

事项定性

□受理     □初审      终审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工作日;承诺时限:1工作日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大厅区公安分局窗口

咨询电话

84690930

 

内 部 流 程 图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射击活动批准文件  原件一份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十九条 

 

2

接待射击训练、比赛的来访单位、抵离时间、携枪数量等文件  原件一份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十九条 

 

3

《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  复印件一份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十九条 

 

4

射击活动安全管理措施  原件一份

《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管理办法》(2010年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令第12号)第十九条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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