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备案 |
||||||
设立事项依据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2004年国务院令第421号)第三条、第六条第二款 |
||||||
受理单位 |
治安管理大队 |
||||||
开始办理时间 |
2016年12月1日 |
||||||
事项定性 |
□受理 □初审 √终审 |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
||||||
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 1 工作日;承诺时限: 1 工作日 |
||||||
办事对象 |
□面向事业 √面向企业 □机关、团体 |
||||||
受理地点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
咨询电话 |
84818032 |
||||||
内 部 流 程 图
|
|||||||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
1 |
重点单位治安保卫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备案登记表 原件两份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2004年9月27日公布)第六条第二款 |
|||||
2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一份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2004年9月27日公布)第六条第二款 |
|||||
3 |
广州市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关系确定通知书 复印件一份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2004年9月27日公布)第六条第二款 |
|||||
4 |
单位治安保卫机构名称及配备治安保卫人员的相关文件 复印件一份 |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2004年9月27日公布)第六条第二款 |
|||||
|
|
|
|||||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
|||||||
无 |
|||||||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
|||||||
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地点 |
收费依据 |
||
0 |
0 |
0 |
0 |
0 |
0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