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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侨(侨眷)身份确认(增设事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7-08-29 03:13: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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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归侨(侨眷)身份确认

 

设立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

 

受理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开始办理时间

1991

 

事项定性

□受理     □初审      ■终审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行政备案 ■公共服务事项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无法定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0 工作日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34611638

 

内 部 流 程 图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广东省归侨(侨眷)身份确认申请表》1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

 

以下其中一项或几项资料能证明归侨的身份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3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材料1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4

国外出生证复印件(查验原件,附中文翻译公证1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5

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其本人档案资料出具的证明(并附档案复印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6

当年回国时入境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外文的附中文翻译公证)1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以下资料能证明侨眷的身份

 

7

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1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8

关系人身份证明材料:归侨户口簿复印

件(查验原件);归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其本人档案资料出具的证明(并附档案复印件);归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材料;归侨当年回国时入境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外文的须附中文翻译公证);归侨国外出生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外文的须附中文翻译公证);关系人证照复印件(查验原件);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或外籍华人身份证明。1注意事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9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亲属关系公证(外文的须附中文翻译公证)1

样表下载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具有番禺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归侨,或户籍在番禺区的归侨、华侨或外籍华人的眷属(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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