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归侨(侨眷)身份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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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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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侨务和外事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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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办理时间 |
199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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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定性 |
□受理 □初审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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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行政备案 ■公共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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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无法定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0 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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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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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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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34611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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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流 程 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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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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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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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省归侨(侨眷)身份确认申请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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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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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其中一项或几项资料能证明归侨的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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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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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材料1份 |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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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外出生证复印件(查验原件,附中文翻译公证1份 |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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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其本人档案资料出具的证明(并附档案复印件)1份 |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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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当年回国时入境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外文的附中文翻译公证)1份 |
《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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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料能证明侨眷的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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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本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户口簿复印件(查验原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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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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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关系人身份证明材料:归侨户口簿复印 件(查验原件);归侨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其本人档案资料出具的证明(并附档案复印件);归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材料;归侨当年回国时入境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外文的须附中文翻译公证);归侨国外出生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外文的须附中文翻译公证);关系人证照复印件(查验原件);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或外籍华人身份证明。1份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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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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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查验原件);亲属关系公证(外文的须附中文翻译公证)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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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身份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侨办〔2008〕193号)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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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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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番禺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常住户口的归侨,或户籍在番禺区的归侨、华侨或外籍华人的眷属(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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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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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地点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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