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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增长人口入户复核(共9个子项)(增设事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01 09:49:5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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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机械增长人口入户复核(共9个子项)

设立事项依据

1.《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第三条

2.《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第五条

受理单位

番禺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中心

开始办理时间

201641

事项定性

□受理     □初审      √终审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承诺时限:1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番禺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中心业务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

34808744

内 部 流 程 图

见附表:01人才引进入户复核办理流程图

02大中专毕业生入户复核办理流程图

03军队专业干部及随迁家属入户复核办理流程图

04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入户复核办理流程图

05随军家属入户复核办理流程图

06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入户复核办理流程图

07接收优秀退伍士兵市外迁入入户复核办理流程图

08博士后入户复核办理流程图

09积分制入户复核办理流程图

一、人才引进类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2

通用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3

通用

居民身份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4

通用

批文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5

通用

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6

携带随迁人员的

结婚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7

携带随迁子女的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8

随迁子女为16周岁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

学校证明  原件一份

 

 

9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0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身份证件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1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房产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2

迁入集体户

集体户首页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二、接收大中专院校(技校)毕业生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2

通用

户口迁移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3

通用

居民身份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4

通用

就业报到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5

通用

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6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7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身份证件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8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房产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9

迁入集体户

集体户首页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三、军队专业干部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政策安置类人员)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2

通用

转业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3

通用

接收通知书(接收证明或入户介绍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4

通用

《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5

有家属随迁的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6

有家属随迁的

居民身份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7

有家属随迁的

结婚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8

携带未成年子女的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9

随迁子女为16周岁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

学校证明  原件一份

 

 

10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1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身份证件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2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房产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3

迁入集体户

集体户首页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4

通用

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四、军队复员干部、转业士官、退伍义务兵(政策安置类人员)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2

通用

退伍证(或转业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3

通用

接收通知书(接收证明或安置通知书或入户介绍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4

通用

《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5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6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身份证件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7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房产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8

迁入集体户

集体户首页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9

通用

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五、随军家属(政策安置类人员)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2

通用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3

通用

居民身份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4

通用

随军报告表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5

通用

(警)官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6

通用

结婚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7

有未成年子女随迁的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8

随迁子女为16周岁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

学校证明  原件一份

 

 

9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0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身份证件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1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房产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2

迁入集体户

集体户首页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3

通用

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六、军队离退休干部及随迁家属(政策安置类人员)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2

通用

退休证(或离休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3

通用

接收通知书(接收证明或安置通知书或入户介绍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4

通用

《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5

有家属随迁的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6

有家属随迁的

居民身份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7

有家属随迁的

结婚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8

携带子女的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9

随迁子女为16周岁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

学校证明  原件一份

 

 

10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1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身份证件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2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房产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3

迁入集体户

集体户首页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4

通用

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七、接收优秀退伍士兵(政策安置类人员)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2

通用

批文(或接收证明、入户介绍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3

通用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4

通用

居民身份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5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6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身份证件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7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房产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8

迁入集体户

集体户首页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9

通用

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八、博士后人员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入户介绍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2

通用

申办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情况登记表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3

通用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4

通用

居民身份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5

通用

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6

携带随迁人员的

结婚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7

携带随迁子女的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8

非军籍人员(随迁子女是16周岁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

学校证明  原件一份

 

 

9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0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身份证件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1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房产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2

迁入集体户

集体户首页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九、积分制入户人员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2

通用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3

通用

居民身份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4

通用

合法住所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5

携带随迁人员的

结婚证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6

携带随迁子女的

出生医学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7

随迁子女为16周岁至19周岁在校初高中阶段学生的

学校证明  原件一份

 

 

8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户口簿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9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身份证件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0

迁入直系亲属家庭户或在直系亲属、配偶房产立户

房产证明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11

迁入集体户

集体户首页  原件一份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发改人口〔2014 16号)第十八条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凡经省、市进人审批部门审核批准入户的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及积分制入户类等人员,必须持审核部门签发的批文及《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到广州市公安局各区分局户政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复核。《广州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意见》(穗公法〔201612号)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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