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弩的运输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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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事项依据 |
《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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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分局治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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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办理时间 |
2016年12月 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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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定性 |
□受理 □初审 √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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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备案√一般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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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限 |
法定时限:1工作日;承诺时限:1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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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对象 |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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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大厅区公安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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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846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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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流 程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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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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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料名称与份数 |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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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请运输驽审批表》 原件一份 |
《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第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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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第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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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申请经办人和押运人员的居民身份证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关于进一步加强弩治安管理的通知》(公治〔2010〕360号)第一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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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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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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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性质 |
收费标准 |
收费地点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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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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