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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审核(增设事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01 00:31: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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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审核

设立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2015年主席令第23号修订)第六条第一项、第八条

2.《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2007年粤府令第119号)第十三条

3.《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受理单位

分局治安大队

开始办理时间

2016121

事项定性

受理     □初审      □终审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 □一般业务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时限:20工作日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0大厅区公安分局窗口

咨询电话

84690930

内 部 流 程 图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营业性射击场配置射击运动枪支审批表》 原件三份

1.《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八条
2.
《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省府令第119号,20071114日发布)第十三条

2

营业性射击场所基本情况  原件三份

《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省府令第119号,20071114日发布)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3

企业营业执照  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省府令第119号,20071114日发布)第四条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无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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