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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增设事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08 02:59: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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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

设立事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主席令第47号修正)第八条

2.《机动车登记规定》(2012年公安部令第124号修订)第五条

受理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番禺大队车辆管理所

开始办理时间

20128

事项定性

受理     □初审      □终审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备案□一般业务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1工作日;承诺时限:1 工作日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区公安分局政务服务分中心:番禺区沙湾镇福涌村福北路359

咨询电话

34733391

内 部 流 程 图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身份证明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2012年修正)第七条第一款第()

2

通用

机动车来历证明  原件一份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2012年修正)第七条第一款第()

3

未销售的;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原件一份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2012年修正)第七条第一款第()

4

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凭证  原件一份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2012年修正)第七条第一款第()

5

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书面申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2012年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

6

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2012年修正)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反光号牌工本费

行政收费

100/

沙湾办证大厅

粤价[2004]332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行政收费

15/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行政收费

10/

 

 

 

机动车临时号牌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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