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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出国护照审核(增设事项)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6-12-01 00:41:23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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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因私出国护照审核

设立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主席令第50号)第四条第一款 、第五条

受理单位

番禺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

开始办理时间

2016121

事项定性

√受理     □初审      □终审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备案 □一般业务

审批时限

广东省户籍法定时限: 10工作日;承诺时限: 10 工作日;非广东省户籍法定时限30天;承诺时限:30天;申请加急情形的,5个工作日。

办事对象

√面向个人  □面向企业

受理地点

区政务服务中心

番禺区市桥大北路67号(大北点)

番禺区市桥富华东路155号(富华点)

咨询电话

020-84822990

内 部 流 程 图



申报人应提供的材料

序号

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与份数

应提供资料的依据

1

通用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原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2

通用

申请人身份证  原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3

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

临时身份证  原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4

通用

相片  原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5

通用

相片电子回执  原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6

未满十六周岁

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原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7

未满十六周岁

监护人身份证  原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8

到期换发、损坏补发护照

护照资料页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一款

9

华侨办证

外国居留证件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十一条第二款

10

现役军人办护照

部队批文(同意出境的证明)  原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四条第二款

11

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办证

单位意见(同意出境证明)  原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18,2011年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12

持居住证人员

居住证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关于实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工作的通知》(广公境字〔2017265)

13

符合公安部异地办证政策的就学人员

高等院校在学证明(名单)  原件一份

《关于实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出入境证件工作的通知》(广公境字〔2017265)

该事项的审批条件

 

该事项涉及的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性质

收费标准

收费地点

收费依据

1

护照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0

办证大厅、代收银行、微信、警民通

计价格[2000]293

2

护照加注

20

[1993]价格字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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