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事项
主管部门:区科工商信局
政策依据:《广州市商务委广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18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增长、调结构)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穗商务财〔2018〕9号)
办理地点:市桥街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区科工商信局口岸办
主管部门经办科室:区科工商信局口岸办
咨询电话:020-84632331
职能分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上报广州市商务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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