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
主管部门:区科工商信局
政策依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的通知》(穗工信函〔2018〕934号)
办理地点:市桥街清河东路口岸大街11号,区科工商信局经济运行科
主管部门经办科室:区科工商信局经济运行科
咨询电话:020-84615192
职能分工: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推荐上报广州市工信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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