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各有关单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番禺区数字政府建设智慧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首问、首办及一次告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附件:
附件1: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番禺区数字政府建设智慧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番禺区政务服务中心首问、首办及一次告知管理办法(试行).doc
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