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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龙虾消费的温馨提示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6-11-09 06:50:0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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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值小龙虾消费的旺季。近期,全国各地发生多起疑因食用小龙虾而导致出现横纹肌溶解症(主要症状:突发的全身肌肉酸痛无力、尿呈酱油色,还可伴有恶心、呕吐、发热、头晕、呼吸困难、低血压等,严重时可导致急性肾衰竭。)的情况。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广州市食安办)提醒广大消费者食用小龙虾时注意:

一是在外就餐吃小龙虾时,选择持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消费,不要光顾流动摊贩或无证经营单位;网络订购小龙虾时,也要确认供餐单位的有效资质。

二是进食小龙虾时,仔细观察一下小龙虾的躯体,选择尾部蜷曲的小龙虾进食;不要进食感官异常的小龙虾;不要进食小龙虾的头部和内脏。

三是由于小龙虾蛋白质含量高,蛋白质腐败后对人体健康会带来很大损害。因此,不要进食“隔餐”小龙虾;不要过量进食小龙虾,尽量增加食物的多样性。

四是自行烹饪小龙虾,建议用清水浸泡2~3个小时后,刷洗干净、高温煮熟后才进食。

五是对小龙虾过敏的人,要自觉抵御小龙虾美食的诱惑,避免发生过敏性食物中毒。凡进食小龙虾后出现全身或局部肌肉酸痛者,要及时到医院就医。

六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把原辅材料进货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确保小龙虾新鲜合格,来源正规合法。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12331或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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