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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用成像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3项指导原则的通告

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08-27 09:15:1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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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第41号)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用成像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有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和《口腔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医用成像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doc

  附件2.有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doc

  附件3.口腔科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doc

  



国家药监局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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