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涉及我区30家生产经营企业(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详情见附件)。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1期).xlsx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