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5日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值班组根据区海防打私办提供的线索,到位于沙头街银建路路尾的停车场检查,发现两辆货车上正在进行冷冻肉品的转移。
经调查,当事人从东莞购进来源不明的进口冻猪后脚和鸡边一批,并运至案发现场转车,拟运送至浙江地区进行销售;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该批肉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和其他合法来源证明,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肉品。经执法人员奋战至次日凌晨,将该批肉品清点完毕,并依法予以扣押。此次行动查获涉嫌未经检验检疫的冻猪后脚和鸡边等进口肉品共10.8吨。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调查取证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