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辖区土榨花生油小油坊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从事生产加工活动,依法取缔非法小油坊,及时消除土榨花生油安全风险隐患,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土榨花生油小油坊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摸查,指导整改。联合镇街、村居等对辖区土榨花生油小油坊进行全面摸底清查,摸清辖区小油坊底数,了解小油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从业者意见。在检查过程中,坚持引导整改与打击取缔相结合:对于经过整改能达到小作坊条件要求的,积极指导其改善现有生产经营条件,纳入小作坊管理;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则妥善做好劝导关停转营的说服工作。
二是组织培训,推动登记。组织召开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会议,集中全区小油坊业主宣贯《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详细培训讲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办事流程、现场核查要求及生产经营规范要点等,推动小油坊业主积极开展登记。
三是加强帮扶,防范风险。针对近期梅雨季节可能出现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情形,邀请技术机构专家为小油坊业主现场讲授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快检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帮助土榨花生油小油坊业主熟悉掌握花生油黄曲霉毒素快检技术。同时,在专项整治期间,免费为小油坊进行黄曲霉毒素B1快检,要求小油坊业主主动将产品送到各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检验合格后才能销售,全力防控花生油黄曲霉毒素风险隐患。
四是落实抽检,严格执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对全区土榨花生油小油坊实施全覆盖监督抽检。重点对铅、砷、苯并[α]芘、黄曲霉毒素B1等食品安全指标进行了抽检,共抽样36批次,其中不合格5批次。对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油坊,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查明问题产生原因,并按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求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并取得小作坊登记证方可恢复生产。
下一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对小油坊的帮扶指导力度,积极引导辖区小油坊开展整改及申领登记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对限期未实施整改并申领登记证的单位依法查处,全力消除辖区土榨花生油风险隐患,保障辖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