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陆续接到多宗反映通过电视广告、电话销售等方式,购买到假冒伪劣“魅影魔白精华乳”、“熙颖水光小丸子精华素”等化妆品的投诉,这些投诉均指向位于南村镇江南村怡苑二街X号某栋的 “广州某筑贸易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0日,在第一次接获关于该公司的投诉后,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涉诉地点南村镇江南村怡苑二街X号某栋展开调查,却意外发现该址为一间空置出租屋,未发现任何经营行为,也无涉诉公司招牌字号。十几天后,又接获和“广州某筑贸易有限公司”有关的投诉,执法人员再次前往被投诉地点调查,依然未发现任何可疑。接下来几个月,接连几宗关于该公司的投诉陆续出现,执法人员均不厌其烦地奔赴现场检查,并走访附近业主和群众,联系投诉人进一步挖掘涉诉公司信息等,但依然毫无所获,调查一度陷入困境。
正当执法人员一筹莫展时,2015年12月30日,该局又接到投诉“广州某筑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劣质化妆品的投诉。与前几次不同的是,这次投诉主体不变,地址却不同了,但遗憾的是,新的投诉地点仍然是一间空置出租屋。异常现象引起执法人员的高度警觉!结合几次投诉,细心的执法人员发现,投诉中多次提及的“熙颖水光小丸子精华素”,经查询其注册商标为“广州市某某购贸易有限公司”。通过商事登记平台,执法人员联系到了该公司负责人,根据负责人介绍,“广州某筑贸易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某某购贸易有限公司”为从属关系,“广州某筑贸易有限公司”为“广州市某某购贸易有限公司”的其中一名股东开设,但因其经营不善,“广州某筑贸易有限公司”目前暂时停业,售后服务与被迫中止,导致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经执法人员多方调解,“广州市某某购贸易有限公司”表示愿意承担“广州某筑贸易有限公司”的全部风险与责任,对之前数起投诉的所有产品作出退款退货处理,为7名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合计2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