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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管控毒性中药饮片 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5-12-28 08:33: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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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川乌、制草乌、附子(黑顺片、白附子)等中药饮片含有乌头碱毒性成分,煎服该类中药饮片不当,可产生中毒,甚至导致死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上述药品的风险管控,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一、升级风险等级,实施高风险管控。将中药饮片经营环节作为监管重点,制川乌、制草乌、附子(黑顺片、白附子)等为重点管控产品,采取高风险管控措施,禁止各药品零售企业随意零售,如必要经营,购进时应提前书面告知该局,备案供货企业名称、购进的品种、数量、该批次检验报告书等信息。

    二、做好宣传警示,提高齐抓共管意识。先后发送警示短信1914条,召集340位企业代表召开动员会议,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强化风险管控意识,购买上述药品及时进行备案,必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的审核和指导下销售,严格用量用法(制川乌、制草乌为1.5-3克;附子3-15克;均需要先煎久煎,建议煎煮1小时以上),不得超量调配;书面指导顾客煎煮方法和煎煮时间,并按照要求留存销售处方原件;

    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场重点查看是否留存销售上述药品的处方、购进渠道是否合法可追溯,本着质量可疑即抽检的原则强化检验技术力量的支持。严厉查处非法购进、未凭处方销售及销售假劣制川乌、制草乌、附子(黑顺片、白附子)等中药饮片的行为,创建番禺区安全用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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