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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须知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7-25 11:09: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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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受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的广州市户籍居民,或年满16周岁以上离开户籍地在广州市居住、就业、就学的非广州市(国内大陆地区)户籍居民,可自助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证件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目前暂未开通跨省市异地自助办服务的湖南、湖北、江西、上海、黑龙江、青海、新疆等除外)。

  二、申请材料

  《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三、办理方式

  可使用广州市范围内任意一台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机。

  四、办理流程

  1.阅读业务须知;2.刷居民身份证或输入公民身份号码;3.现场采集照片及比对;4.扫描或输入相片回执号;5.用户个人信息填写;6.进行指纹校验比对;7.选择领证方式;8.完成业务缴费;9.打印受理凭证完成业务办理。

  五、办理时限

  广州市户籍居民自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25天内;非广州市户籍居民自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40天内。

  六、收费标准

  居民身份证期满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的需缴纳工本费40元。

  七、自助办证机分布

  详见“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中的政务服务--“户政服务”--其他服务--办事网点--《居民身份证全自助办证机分布点》。

  八、注意事项

  申请人自助办理后办证工本费须在当天内缴纳完毕,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发布日期: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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