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2019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申请用地总面积
4.4447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0003
4.4444
(一)农用地
其
中
耕地
4.0789
4.0786
其中:基本农田
0
林地
园地
其他农用地
0.3658
(二)建设用地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番禺区2019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地块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备 注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4447公顷、农转用指标4.4447公顷、耕地指标4.0789公顷在《广州市番禺区2018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第三批建新区实施方案》(粤自然资管制[2019]1375号)中落实。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数量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
社(村)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谢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土地补偿费倍 数
安置补助费倍 数
耕
水 田
18.0421
10
6
水浇地
旱 地
费 用 标 准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不含养殖水面)
三年平均产值18.0421万元/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的土地补偿费为7倍,安置补助费为5倍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它
名 称
青苗补偿费
333.3300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2066.6460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465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406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367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本批次用地按征地面积10%-15%的比例安排留用地共0.4593公顷,已在广州市番禺区2019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范围内落实。
备
注
按番禺区统计局提供的拟征土地前三年平均产值并结合各地类法定补偿倍数的最高倍数核算,上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合计为1256.5818万元,折合补偿标准约18.8489万元/亩。该值低于《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番府〔2017〕67号)规定番禺区征收集体土地26万元/亩的标准,因此需按规定补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总额应为1733.3160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