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2020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15.7023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6.8663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4342
15.2681
(一)农用地
0.0172
6.8491
其
中
耕地
6.2241
0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园地
养殖水面
0.6250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二)建设用地
8.8360
0.4170
8.4190
(三)未利用地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地块一
商服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备 注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6.8663公顷、农用地转用6.8663公顷(耕地6.2241公顷)在《广州市番禺区2019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第三批建新方案》(粤自然资函[2021]400号)中落实。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平均缴费标准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数量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造镇
社(村)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新造镇曾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水 田
水浇地
450
225
旱 地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它
名 称
金额
青苗补偿费
1.0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007.8575
征地总费用
7879.552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516.0794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586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381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偿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南村镇市头村留用地1.3463公顷,在已批复的广州市番禺区2017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府土审(02)〔2019〕72号)范围内落实;安排新造镇曾边村留用地0.1806公顷,在已批复的广州市番禺区2016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7〕58号)范围内落实。
备
注
上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偿费合计6870.6450万元,加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补偿总额7879.5525万元。
四、征收土地方案(之一)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4.4187
0.6249
7066.0275
524.8635
552
354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南村镇市头村留用地1.3463公顷,在已批复的广州市番禺区2017年度第三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府土审(02)〔2019〕72号)范围内落实。
上述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偿费合计6058.1700万元,加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补偿总额7066.0275万元。
四、征收土地方案(之二)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曾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1.8054
0.0001
813.5250
450.5816
34
27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新造镇曾边村留用地0.1806公顷,在已批复的广州市番禺区2016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粤国土资(建)字〔2017〕58号)范围内落实。
上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为812.4750万元,加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征地补偿总额813.5250万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