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
申请用地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广州市番禺区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申请用地总面积
23.9685
新增建设用地面积
20.0965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权 属
地 类
合 计
其 中
国有土地
集体土地
总计
0
(一)农用地
19.0643
其
中
耕地
8.4963
其中:基本农田
林地
5.3016
园地
0.8506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4.4158
(二)建设用地
3.8720
(三)未利用地
1.0322
分批次城市\镇建设用地
拟开发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用地面积
开发用途
广州市番禺区2020年度第三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地块一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续一:
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公章)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市(地、州)人
民 政 府 土 地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查 意 见
市(地、州)
人 民 政 府
审 核 意 见
备 注
二、农用地转用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
转 用 面 积
农 用 地
其中:耕地
(含带K地类)
8.6902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符 合 规 划
需 调 整 规 划
规划级别
国 家 级
省 级
市 级
县 级
符合
乡 级
农 用 地 转 用 计 划
拟使用年度计划指标
本项目拟使用计划指标
本年度计划指标
结转计划指标
农用地
该批次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965公顷、农转用指标19.0643公顷(其中耕地8.6902公顷)。属于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按规定使用2021年度省级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三、补充耕地方案
计量单位:公顷、公斤、万元
占用耕地面积
含25度以上坡耕地
其他情况需补充耕地面积
0.1939
补充耕地义务单位
补充耕地责任单位
补充耕地费用情况
义务单位缴纳
耕地开垦费总额
243.3256
平均缴费标准
28
实际补充
耕地总费用
平均费用标准
补充耕地确认信息
编号
440000202108040630
补充耕地情况
需补充情况
已补充情况
补充耕地数量
补充水田数量
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130353.0000
承诺补充耕地情况
承诺补充耕地面积
挂钩的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号
挂钩补充耕地数量
所在县(市、区)
完成时限
承诺补充水田规模
挂钩水田规模
承诺补充标准粮食产能
挂钩标准粮食产能
四、征收土地方案(汇总)
计量单位:公顷、万元、人
被征收土地
涉及的权属单位
乡(镇)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
社(村)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思贤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农场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秀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状 况
地类、面积准确,无权属争议。
征
补
偿
费
标
准
面 积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
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
耕
水 田
水浇地
8.3045
450
225
旱 地
0.1918
林 地
园 地
养 殖 水 面
建 设 用 地
未 利 用 地
它
名 称
费 用 标 准
青苗补偿费
1508.1555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总费用
12293.9805
征地费用综合标准
512.9224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需要安置的劳力人数
征地前人均耕地
征地后人均耕地
安
置
途
径
货币安置
支付安置补助费进行安置
农业安置
留地安置
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新造镇思贤村、农场村、秀发村留用地2.3969公顷。番禺区政府已承诺自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相关村已出具同意的证明。
备
注
四、征收土地方案(之一)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思贤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7.9041
0.1845
5.2991
4.3239
3.3831
1433.8305
11773.7055
512.4015
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新造镇思贤村留用地2.2978公顷。番禺区政府已承诺自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思贤村已出具同意的证明。
四、征收土地方案(之二)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农场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0.3763
0.0011
0.0025
0.0176
0.4889
66.4800
465.3600
525
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新造镇农场村留用地0.0886公顷。番禺区政府已承诺自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农场村已出具同意的证明。
四、征收土地方案(之三)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秀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
0.0241
0.0062
0.0743
7.8450
54.915
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10%安排新造镇秀发村留用地0.0105公顷。番禺区政府已承诺自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留用地报批手续,秀发村已出具同意的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