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5〕10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需将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0.3521公顷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58号)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番禺区旧水坑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
二、征收土地位置: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北邻丰驰天下创意园、南临竹山工业二路、西至番禺大道北、东临汇金商业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0.3521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四、补偿安置方式: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0.3521公顷的集体建设用地由政府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并按照批复无偿移交政府,政府无需再给予其他补偿安置。
五、申请被征收的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粤府土审(02)〔2025〕5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9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的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58号).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