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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国土规划收字〔2018〕16号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8-08-31 08:50: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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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穗国土规划收字〔2018〕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委依法收回番禺区南村镇罗边村和市头村地段相关规划文件(穗国土规划业务函〔2017〕1850号)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为23958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拟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并由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穗府〔2015〕15号)的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穗国土规划收字〔2018〕16号附图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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