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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收字〔2019〕1号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2-02 00:49: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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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穗规划资源收字〔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依法收回番禺区兴南大道地段相关规划文件(穗规地证〔2016〕145号)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为2687.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拟作为其他交通设施用地,并由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穗府〔2015〕15号)的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附图穗规划资源收字〔2019〕1号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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