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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规划资源收字〔2019〕39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12-18 18:01:46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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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穗规划资源收字〔2019〕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依法收回番禺区钟村街胜石村地段相关规划文件(穗规函〔20103032号)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为3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拟作为政府储备用地,并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穗府〔201515号)的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用地范围详见附图穗规划资源收字〔2019〕39号附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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