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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30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1-07-02 17:32:0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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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30号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电线厂: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依法收回你单位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曾边村文山队市新路侧的1645.27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文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地点:越秀区小北路183号金和大厦2楼,咨询电话:020-83555988);或者在收到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决定。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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