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番征〔2023〕1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粤府土审(02)〔2023〕63号),同意将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198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用途:广州市番禺区金山LNG应急站。
二、征收土地范围:南村镇江南村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征收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江南村股份合作经济社集体土地面积共1.1980公顷,现状为农用地1.1097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建设用地0.0883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还原相关规则,上述拟征收土地报批地类为农用地1.1980公顷(全部为其他草地)。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3年5月16日。
(二)工作安排:按规定在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按规定办理产权注销等批后实施手续;按规定办理土地交付。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番禺区2022年度第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3〕63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