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依法收回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番禺区图书馆东侧,用地面积为528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收回后,拟作为番禺区市桥街广场东路(东兴路至长堤东路)及东侧绿地工程项目用地,并由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对土地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附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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