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分局:
我市上报的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广州段)建设项目,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广州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7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
(一)在收到我局转发的用地批文之日起10日内,拟定《征收土地公告》,按规定进行张贴和公告。
(二)指导相关单位按照征地补偿登记和协议等开展征地补偿工作,并开展批后实施审查。
(三)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征地社会保障后续实施工作(粤征审〔2021〕155号)。
二、请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登记。
三、按照承诺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村集体的留用地安置。
四、进行批后实施审查后积极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五、按照征地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佛环线佛山西站至广州南站段(广州段)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