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番府预征字〔2023〕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桔树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等属下的集体土地24.02664公顷。本公告拟征收范围已于2014年1月21日进行预公告(穗番国土征预字〔2014〕1号),为补充保障被征地单位及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重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道路用地。
二、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9日。
三、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规划用途、土地面积、工作安排以及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按《征收土地预公告》(穗番国土征预字〔2014〕1号)执行。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穗番国土征预字〔2014〕1号).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