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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穗番府预征字〔2024〕13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18:20:18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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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番府预征字〔202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曾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78.8107公顷。本公告拟征收范围已于2018年7月18日进行预公告(穗番国规征预字〔2018〕26号),为补充保障被征地单位及相关权利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现重新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征收目的:政府储备地。

  二、公告期限: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30日。

  三、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规划用途、土地面积、工作安排以及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按《征收土地预公告》(穗番国规征预字〔2018〕26号)执行。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穗番国规征预字〔2018〕26号).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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