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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0-01-31 09:40: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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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为构建我区和谐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创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严格按照《2019年番禺区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对我局专属页面进行规范管理,制定栏目巡检计划、投入人员定期保障各栏目更新,确保栏目更新频率达到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标准。同时,加大我区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将应公示事项向社会予以公开,开展住房和建设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报道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信息,广泛征集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本局电子政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二)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印发《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信息工作管理制度》和《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信息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版)》,建立信息工作机构,规范信息报送程序,推动信息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档案综合管理领导小组,贯彻执行2019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内部资料管理工作指引》等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和其他不应公开的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做好机关公文审核工作,在行文中明确公文是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予公开信息,对免予公开信息还需注明理由,确保信息公开属性审核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对办理答复文件的公开属性进行认真审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答复文件,并在答复文件时予以明确。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梳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

  +8

  14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8

  +4

  77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30

  3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

  -9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87.2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7

  69

  0

  0

  3

  1

  1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7

  46

  0

  0

  3

  1

  1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1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

  22

  0

  0

  0

  0

  5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7

  69

  0

  0

  3

  1

  17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仍存在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需要加以改进:

  (一)存在问题。

  1.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内容更新需更加及时。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要求、敏感性仍需提高。

  3.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4.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围绕“主动公开信息、网上办事人性化、公众参与丰富便捷”的目标任务,以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利于监督为原则,进一步规范流程,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则,做好本局专属页面完善和维护工作。

  2.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局内部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公开意识,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规范本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效率。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通过大型咨询活动、派发宣传单等形式,加深广大群众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承诺、公开内容以及公开途径的了解。通过与群众开展互动交流,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提高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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