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栋梁,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儿童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着千万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长远发展,儿童事业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番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广州市番禺区儿童发展规划 (2001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形成政府主导,妇儿工委统一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我区儿童事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格局。
一、经济社会环境
201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51.06亿元,比“十一五”规划预期目标高出23.0%,年均增长13.8%。经济总量在全市十二区(县级市)中居第四位,增速排名第三位。按常住人口计算,预计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8570元,比2006年增长58.4%,年均增长12.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3.17亿元,比2006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9.2%。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6元,比2006年增长46.7%,年均增长10.1%。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4905元,比2006年增长57.0%,年均增长11.9%。
2010年,区财政投入财政性教育经费达19.69亿元,比2006年增长95.3%。普通中学64所,在校生8.79万人,比2006年增长5.3%。普通小学165所,在校生12.86万人,比2006年增长2.3%。区财政投入医疗卫生经费6.22亿元,比2006年增长1.3倍,其中,妇幼保健经费0.12亿元,比2006年增长3.8倍。拥有卫生医疗机构494个,卫生部门医院15间,床位6024张,比2006年增加1087张。每万人口医生数由2006年32.58人提高到2010年33.48人;每万人口医院床位数由2006年52.1张提高到2010年60.17张。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7平方米,比2006年增加0.91平方米。
二、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2010年是我区实施《番禺区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入关键性的最后一年,为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我区加大了对《规划》重点、难点目标的预警、督查和攻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妇儿工委组织协调和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儿童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社会意识进一步增强,儿童在经济、教育、健康、法律保护和环境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
2010年番禺区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资料显示,列入《规划》监测可量化的31项主要指标中,已达标(提前达标)的有28项,占90.3%,未达标的有3项,占9.7%。
(一)儿童与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区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困难地区倾斜。2010年,全区9个镇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五年来,全区共投入11.40亿元对104所学校进行新建或改造,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率先基本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在第24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我区《传承民间艺术奇葩—粤剧的调查研究》获得一等奖,占全省科技创新竞赛项目类5个一等奖之一。列入《规划》教育领域的监测指标均提前达标。
1.高质量、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
2010年,我区共有幼儿园328所,比2006年增加9所;在园幼儿6.75万人,比2006年增加33.7%。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为240.11%,远高出《规划》目标145.11个百分点,其中,男童、女童分别为241.98%和237.9%。
2.义务教育成效显著
2010年,我区初中学生毛入学率为148.2%,其中,女生148.1%;初中学生辍学率为0.21%,其中,女生0.2%,远低于《规划》目标1.5%以下控制线。初中三年巩固率98.07%,其中,女生98.12%。全区达到省义务教育规范化标准的学校(含自然过渡的省、市一级学校)180所,占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99.45%。从2008年起,全区公办学校小学生和初中生全部享受免费义务教育。
3.普通高中教育优质发展
2010年,我区普通高中在校生3.06万人,比2006年增长12.9%。高中毛入学率为103.08%(见图1),比2006年提高10.98个百分点,高出《规划》目标13.08个百分点。全区省、市一级学校提供的优质学位占普通高中总学位数的100%,其中示范性普通高中提供的学位数占45.41%。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学率为86.15%,其中,女生86.13%。普通中学生师比从2006年16.61缩小为2010年13.84。
图1: 2006年—2010年番禺区高中毛入学率完成情况
4.特殊教育与义务教育同步发展
2010年,我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334人,其中,女生119人。残疾儿童人数484人,其中,在校生471人(含在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7.31%,比2006年提高10.68个百分点,其中,女生97.2%,分别高出《规划》目标2.31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
5.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城乡差距进一步减少
从2010年秋季开始,我区统一农村与城镇的义务教育免杂费补助标准标准,受益学生近19万人。通过城乡教师交流、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和捆绑发展等有力手段,采取蹲点指导、送教下乡、网上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等有效办法,支持薄弱镇校教研工作,进一步缩小了城乡学校教学质量差距,促使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全区普通小学生师比从2006年21.43缩小为2010年17.28,全区普通中学生均图书从2006年37.2册/万人上升为2010年44.4册/万人,普通小学生均图书从2006年24.7册/万人上升为2010年26.9册/万人。
6.中等职业教育实力增强
2010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4所,优质学位比例达到100%,其中2所公办中职学校均为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中职学校毕业生双证率达98.0%,就业率达98.4%。教职员工327人,双师型教师达60.2%。有省重点专业3个,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1个。2010年,教育招生0.48万人,在校生1.5万人,其中,女生0.8万人,比2006年增加0.4万人。
7.师资水平提升
2010年,我区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9926人,其中,研究生毕业254人,本科毕业7139人,占全区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比重为2.56%和71.92%。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94.4%、100%,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分别达93.2%、100%、97.6%,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硕士(或具有硕士同等学力,包括硕士课程班)率分别为20.8%、23.5%。
(二)儿童与健康
我区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健全妇幼卫生网络,完善妇幼卫生管理,充实妇幼卫生工作内涵,全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列入《规划》卫生领域的监测指标,除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未达标外,其余指标均提前达标。
1.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得到控制
我区进一步落实母婴安全干预措施。继续推进贫困孕产妇、重症孕产妇和重症儿童住院分娩及救治工作。2010年全区共救助重症孕产妇和重症儿童、贫困孕产妇近700 人次,区财政投入救治补助53.8万元。婴儿死亡率由2006年的5.39‰下降到2010年的2.38‰,低于《规划》目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2006年的5.44‰下降到2010年的3.98‰(见图2),远低于《规划》目标的控制线。
图2: 2006年—2010年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妇幼保健得到加强
规范开展围绝经期保健工作。制定围绝经期及绝经后期妇女保健工作规范,并在全区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始试点。对18间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检查和爱婴医院管理检查。开展全国0—6岁儿童肥胖干预项目番禺地区流行病调查和干预研究,监测超重儿童1496人。2010年,我区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8.47%,比2006年高出8.73个百分点,提前实现《规划》目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9.45%,比2006年高出2.83个百分点,高出《规划》目标1.45个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0.9%,比2006年下降0.78个百分点。
3.扎实推进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工作
我区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工作常规相结合,HIV抗体检查列入早孕建册、首次产检内容,为早孕妇女免费提供咨询检测、为确认HIV抗体且选择继续妊娠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药物。2010年,对孕产妇实行艾滋病抗体检测3.29万例,其中,免费艾滋病抗体检测1.75万例。全年共发现艾滋病抗体阳性孕产妇11例,均接受母婴阻断干预。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1.严厉打击侵害儿童的犯罪活动
我区对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严厉打击,并充分运用视频监控、DNA技术、公安信息网络等高科技手段,提高破案率,使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2010年,全区共破获强奸妇女案件78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起,区法院共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刑事案件163件331人,审结159件321人。受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219件,审结204件。获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121人。
2.开展综合整治,扫除“黄赌毒”
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扫除“黄赌毒”专项行动和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810传播淫秽物品专案”。2010年,全区检查互联网服务单位、联网单位185家。查破亚运周边场所“黄赌毒”各类案件7起,处理各类嫌疑人员近70名,查处各类场所2129处。
(四)儿童与环境
列入《规划》环境领域的监测指标均提前达标。
1.孤儿供养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
2010年,全区散居孤儿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240元、365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机构供养孤儿供养标准保持每人每月750元,全区187名孤儿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2.加快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加强对空气污染及水环境的综合治理,逐步改善生存环境。2010年,在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用于环境保护1.45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1.85%。城区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由2006年的0.106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0.038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0%。自2005年我区第一个污水处理厂(即前锋净水厂)投入使用以来,城市污水处理率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70.2%,比2006年提高36.34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7.2平方米,比2006年提高1.64平方米。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3.0%,比2006年提高9.34个百分点,高出《规划》目标8.0个百分点。
3.农村卫生明显改善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卫生镇和卫生村,改善农村卫生条件。自2006年以来,农村改水受益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一直保持在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从2006年的99.09%提高到2010年的99.96%。
4.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严肃查处和取缔非法报刊、出版物和黑网吧。2010年,我区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334家,网吧566家,娱乐场所269家,取缔各类无证音像制品经营单位68家。收缴各类盗版音像制品11.9万张,盗版书刊1.4万册,非法报刊3.5万份。
5.开展形式多样维权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结合“三八”、母亲节等节假日和计生宣传日宣传、报道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例及知识。强化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尊重、保护、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2010年,公益宣传节目、宣传短片及标语口号9450次。番禺电视台播出妇女儿童相关报道94条,滚动播出500余次。番禺日报开辟“人口计生之窗”等专栏,刊载相关内容文章500篇。
6.创新“三结合、三个一”妇女维权机制
2010年,区妇联采用“妇工+义工”的联动模式,“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一是与心理调试相结合,连通一条“阳光心睛”心声热线,开通4个月共接听来电40多宗。二是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建立一个法律咨询室,安排业务骨干和律师定时接待、受理和调处来访妇女,接待来访妇女280多人次,满意度达100%。三是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开通一个妇女网站、设立信箱,及时受理、答复、解决信件。五年来,区妇联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咨询达1236宗,1436人次。
三、实施《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上升
近年来,我区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受遗传因素、环境污染、职业接触和药物滥用等影响,导致出生缺陷和低出生体重有所上升,同时医学诊断技术和诊断水平不断提高,在大幅降低婴儿死亡率的同时,增加了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2006年—2010年,全区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依次为96.32/万人、115.84/万人、146.0/万人、177.86/万人和179.56/万人。
(二)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居高不下
由于低出生体重的发生主要与产科、父母的行为、环境和遗传等因素有关。同时,随着围产医学和新生儿学的进步,新生儿抢救技术不断提高,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的存活率也越来越高。2006年—2010年,我区低出生体重发生率分别为4.56%、4.52%、4.64%、4.33%和4.67%,尚未达到《规划》目标低于3%的要求。
四、建议
(一)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要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对出生缺陷的干预。普及婚前保健,推进集婚姻登记、婚检和计生为一体的“一站式”婚前保健服务模式,重点在农村地区开展婚前医学检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积极开展孕前保健服务。全面实施番禺区农村地区妇女叶酸增补项目。推进先天性心脏病和地中海贫血出生缺陷干预项目的实施,完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实施干预—追踪随访的管理和服务模式。加强对医疗、康复、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完善现有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制定并启动实施高危人群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疾病筛查方案,继续做好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项目。普及健康优生知识,唤起全社会特别是育龄妇女及其家庭参与的积极性。
(二)积极控制低出生体重发生
要重视产前检查,加强对孕妇的健康教育,提高其健康意识。积极开展对孕期营养知识的培训。妇幼保健机构要积极开展孕期营养咨询项目,并加强对辖区助产机构的指导,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还应开展孕期心理咨询服务。
(三)加强流动儿童权益保护
政府要继续抓好维护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与贯彻落实《规划》相结合,明确有关职能部门责任,切实保障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教育方面:健全流动儿童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学籍管理,确保流动儿童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医疗保健方面,完善医疗保健体系,确保流动儿童接受计划免疫和健康服务的权利。日常生活方面,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将流动儿童的管理、服务和教育纳入社区工作范畴,做好摸底工作、掌握流动儿童的生活状况,开展流动儿童社区活动,提高他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创造有利于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社区环境。
注:2010年数据是初步数据,2001年—2005年是原番禺口径(行政区域调整前),2006年—2010年是现番禺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