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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010年番禺区妇女发展规划监测评估报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1-09-06 17:34: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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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是我区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区委、区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更加富裕和谐新番禺为总目标,紧紧依靠全区人民,牢牢把握广州实施“南拓”战略的发展机遇,借举办亚运会、亚残运会之机,加快建设“活力番禺、生态番禺、创新番禺、文化番禺、和谐番禺”,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的全面转型,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不断取得新成就,为“十二五”规划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一、经济社会环境

  2010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051.06亿元,比“十一五”规划预期目标高出23.0%,年均增长13.8%。经济总量在全市十二区(县级市)中居第四位,增速排名第三位。按常住人口计算,预计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8570元,比2006年增长58.4%,年均增长12.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3.17亿元,比2006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9.2%。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6元,比2006年增长46.7%,年均增长10.1%。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14905元,比2006年增长57.0%,年均增长11.9%。     2010年,区财政投入医疗卫生经费6.22亿元,比2006年增长1.3倍,其中,妇幼保健经费0.12亿元,比2006年增长3.8倍。拥有卫生医疗机构494个,卫生部门医院15间,床位6024张,比2006年增加1087张。每万人口医生数由2006年32.58人提高到2010年33.48人;每万人口医院床位数由2006年52.1张提高到2010年60.17张。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17平方米,比2006年增加0.91平方米。

  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2010年是我区实施《番禺区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进入关键性的最后一年,为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我区加大了对《规划》重点、难点目标的预警、督查和攻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妇儿工委组织协调和各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区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男女平等”的社会意识进一步增强,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法律保护和环境等各个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据2010年番禺区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资料显示,列入《规划》监测可量化的30项主要指标中,已达标(提前达标)的有28项,占93.3%,未达标的有2项,占6.7%。

  (一)妇女与经济

  过去十年,我区不断加大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力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等12个促进就业的政策性文件,健全了失业预警机制和社会保险促进就业机制,完善了就业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和创业带动就业帮扶体系。同时,为保护女性在就业、教育培训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提升女性综合素质以及抵御各种风险和敢于竞争的能力,培育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新时代女性,区人社局、经贸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多个部门加强了对女性就业的政策指导、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积极开发社区岗位,举办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会及推荐就业活动,并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岗位补贴等资助,解决女性就业问题。全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89个,充分就业社区的创建率达70.8%。列入《规划》妇女与经济领域的监测指标均提前达标。

  1.女性就业规模扩大,就业比重提前达标

  2010年,我区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数11.05万人,比2006年增加1.55万人。女性就业占城镇单位就业总量的52.1%,近五年女性就业比例一直占据半壁江山。2010年,女性从事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70.3%和29.6%,分别比2006年减少2.9个百分点和提高2.9个百分点。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来看,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卫生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业等16个行业女性就业人数比2006年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女性就业人数比2006年有不同程度的减少(见表1)。2010年,我区城镇登记女性失业人数0.3万人,城镇失业登记女性就业人数0.22万人,城镇登记女性失业人员就业率为73.1%。女性就业形势总体好于2006年。

表1:番禺区城镇单位女性从业人数变动情况表

  2.加大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帮扶力度

  2010年,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举办招聘会88场,提供岗位22.79万个,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8万人。对本区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0.95万人,其中农村妇女0.31万人,培训后实现就业0.55万人。对非本区户籍农村劳动力开展技能培训0.32万人。区妇联举办各类女性知识培训班100多期,参加培训女性2.5万人。

  3.女性劳动保护和素质得到提升

  2010年,全区已配备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女职工组织4239个,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企业达4239家,全区劳动保障监察女职工协管员29名。全区参加各种技能竞赛的女职工共196人,获竞赛奖项的女职工10人。

  4.女性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重不断壮大

  2010年,我区干部人数1.7万人,其中,女性0.9万人。公务员0.51万人,其中,女性0.11万人,占公务员总数的21.5%,与2006年基本持平。近五年,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重分别为20.58%、22.71%、46.0%、46.73%和47.63%。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我区高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以实施公开推荐处级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副处级后备干部和区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并结合日常各单位领导班子调整,扎实推进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列入《规划》妇女参政议政领域的监测指标均提前达标。

  1.女干部配备率较高

  2010年,番禺区领导班子共配备7名女干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自2006年以来一直保持在100%。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女干部比重达35.7%(见图1),比2006年提高14.27个百分点。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镇街党委政府中女干部配备率均达到100%。

图1:2006年-2010年番禺区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女干部比重

  2.实施选配领导干部人才计划,提升女干部成才率

  2010年,在我区重点培养的二级班子后备干部中,女性正职后备干部比例达24.2%,女性副职后备干部比例达22.2%。提任处级女干部18名,占提任人数的19.6%;其中:提任镇街党政副职女干部8名,占提任人数的8.7%;提任区直机关单位处级女干部10名,占提任人数的10.9%。

  3.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实践锻炼得到强化

  2010年,在全区党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处级、科级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女干部17名,占选派干部的27.8%。提拔处级、科级女干部67名,占提拔干部的15.0%。选送参加2010级一年制青年干部培训班的科级女干部1名。

  4.女性参与基层事务管理水平提高

  2010年,我区已建立工会女职委3902家,占应建总数的91.2%。其中,新建工会女职委386家。区总工会直属一级和镇街一级工会女职委组建率均达100%。村委会女性成员比重为11.5%。居委会女性成员比重为61.0%,比2006年提高2.5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重51.0%。

  (三)妇女与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我区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困难地区倾斜。2010年,全区9个镇全部成为省教育强镇。近五年,全区共投入11.40亿元对104所学校进行新建或改造,积极实施农村中小学“新装备”工程,率先基本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列入《规划》教育领域的监测指标均提前达标。

  1.中等职业教育实力增强

  2010年,全区中等职业学校4所,优质学位比例达到100%,其中2所公办中职学校均为国家级重点职业技术学校。中职学校毕业生双证率达98.0%,就业率达98.4%。教职员工327人,双师型教师达60.2%。有省重点专业3个,省级中等职业教育实训中心1个。2010年教育招生0.48万人,在校生1.5万人,比2006年增加0.7万人,其中,女生0.8万人,比2006年增加0.4万人。

  2.成人教育规模扩大

  2010年,女职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比例达91.0%,比2006年提高13.0个百分点。教育部门备案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0万人,培训村官0.15万人,培训退役士兵40人,培训外来工0.32万人,成人学历教育在校生达1.85万人。近五年,教育部门备案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年均培训量达20多万人次。

  (四)妇女与健康

  我区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健全妇幼卫生网络,完善妇幼卫生管理,充实妇幼卫生工作内涵,全区妇女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列入《规划》卫生领域的监测指标,除孕产妇死亡率未达标外,其余指标均提前达标。

  1.孕产妇死亡率得到控制

  我区进一步落实母婴安全干预措施。继续推进贫困孕产妇、重症孕产妇和重症儿童住院分娩及救治工作。2010年全区共救助重症孕产妇和重症儿童、贫困孕产妇近700人次,区财政投入救治补助53.8万元。全区孕产妇死亡人数(按户籍人口)由2009年的3人(35.37/10万人)下降到2010年的2人(20.67/10万人),其中,2006年—2008年实现(含保持)孕产妇死亡率为零的记录(见图2)。

图2:2006年—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

  2.积极推进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010年我区全面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及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等三个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配合、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户籍人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按300元/例标准补助,流动人口住院分娩按500元/例标准补助,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惠及1.14万人,住院分娩补助率达89.81%。全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由2006年的99.4%提高到2010年的99.99%。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3.94万例,乳腺癌筛查3.87万例,查出癌症妇女35例,对2.34万例农村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

  3.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保持在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2010年,我区妇女平均预期寿命为84.68岁, 比2006年高出3.57岁,高出全区平均预期寿命3.13岁,高出男性平均预期寿命6.09岁,保持在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区80岁及以上女性达1.05万人(按户籍人口),比2006年增加0.15万人。

  4.妇幼保健得到加强

  规范开展围绝经期保健工作。制定围绝经期及绝经后期妇女保健工作规范,并在全区二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始试点。对18间医疗保健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质量检查和爱婴医院管理检查。2010年,我区孕产妇保健管理率98.47%,比2006年高出8.73个百分点,提前3年实现《规划》目标。

  5. 扎实推进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工作

  我区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与妇幼保健工作常规相结合,HIV抗体检查列入早孕建册、首次产检内容,为早孕妇女免费提供咨询检测、为确认HIV抗体且选择继续妊娠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药物。2010年,对孕产妇实行艾滋病抗体检测3.29万例,其中,免费艾滋病抗体检测1.75万例。全年共发现艾滋病抗体阳性孕产妇11例,均接受母婴阻断干预。

  6.合格碘盐食用率逐年提高

  大力推进“放心食盐”销售网络向社区、工厂、学校、机团食堂及边远地区延伸,逐步建立覆盖全区范围的合格碘盐连锁经销网络。市盐业公司累计核发我区食盐零售专营店牌匾911个,其中,2010年新增食盐专营点17家。合格碘盐食用率从2006年的86.81%提高到2010年的95.49%,比《规划》目标高出2.49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法律保护

  1.完善相关法规,多形式开展维权

  认真执行《广州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2010年,我区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系列活动、全年共开展法制课120场,举办法律咨询活动76场,吸引了4.94万人次积极参与。全区基层工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0.7%,已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并且女职工占50%以上的企业有9443家,集体合同覆盖女职工达9.88万人。在集体合同中,有女职工权益专章或条款的企业1502家,覆盖的女职工0.77万人,有效地维护了女职工与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

  2.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犯罪活动

  我区对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实施严厉打击,并充分运用视频监控、DNA技术、公安信息网络等高科技手段,提高破案率,使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2010年,全区共破获强奸妇女案件78起,破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数12起。

  3.妇女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强

  完善法律援助机构的网点建设,将法律援助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依托各镇街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居委会、村委会建立社区法律援助点,妇女不出社区就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服务。2010年,全区已建立妇女法律援助的工作站点20个,比2006年增加2个。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从2006年的6人提高到2010年的288人。

  4.开展综合整治,扫除“黄赌毒”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力扫除“黄赌毒”专项行动和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成功侦破公安部督办“810传播淫秽物品专案”。2010年,全区检查互联网服务单位、联网单位185家。查破亚运周边场所“黄赌毒”各类案件7起,处理各类嫌疑人员近70名,查处各类场所2129处。

  (六)妇女与环境

  列入环境领域《规划》的监测指标均提前达标。

  1.社会保障惠及更多女性

  2010年,全区女性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人数分别为22.69万人、25.0万人、21.87万人、30.01万人和13.39万人,分别比2006年增加5.16万人、6.0万人、5.4万人、9.45万人和4.87万人。农村女性参加各类养老保险有11.4万人,参加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女性人数为0.49万人。

  2.低保标准大幅提高

  我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区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65元提高到410元,全区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35元。城镇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13万人,比2006年减少0.07万人,其中,女性0.07万人;农村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人数0.76万人,比2006年减少0.22万人,其中,女性0.4万人。全年支出低保资金0.17亿元,比2006年增长68.2%。

  3.加快推进宜居城市建设

  加强对空气污染及水环境的综合治理,逐步改善生存环境。2010年,在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用于环境保护1.45亿元,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比重1.85%。城区二氧化硫年日平均值由2006年的0.106毫克/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0.038毫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7.0%。自2005年我区第一个污水处理厂(即前锋净水厂)投入使用以来,城市污水处理率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70.2%,比2006年提高36.34个百分点。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7.2平方米,比2006年提高1.64平方米。201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3.0%,比2006年提高9.34个百分点,高出《规划》目标8.0个百分点。

  4.农村卫生明显改善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建卫生镇和卫生村,改善农村卫生条件。自2006年以来,农村改水受益率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一直保持在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从2006年的99.09%提高到2010年的99.96%。

  5.福利设施不断完善

  2010年,全区社会福利院单位数1个,床位200张。城镇社区服务设施数495个,全区敬老院16间,服务对象1930人。星光计划99个,服务对象70万人次。文化广场20个,文体服务中心19个,村级文化站248个,社区文化室92个。

  6.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严肃查处和取缔非法报刊、出版物和黑网吧。2010年,我区检查音像制品经营单位334家,网吧566家,娱乐场所269家,取缔各类无证音像制品经营单位68家。收缴各类盗版音像制品11.9万张,盗版书刊1.4万册,非法报刊3.5万份。

  7.开展形式多样维权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结合“三八”、母亲节等节假日和计生宣传日宣传、报道有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例及知识。强化维权意识,营造人人尊重、保护、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2010年,公益宣传节目、宣传短片及标语口号9450次。番禺电视台播出妇女儿童相关报道94条,滚动播出500余次。番禺日报开辟“人口计生之窗”等专栏,刊载相关内容文章500篇。

  8.创新“三结合、三个一”妇女维权机制

  2010年,区妇联采用“妇工+义工”的联动模式,“以人为本”的维权理念,一是与心理调试相结合,连通一条“阳光心睛”心声热线,开通4个月共接听来电40多宗。二是与法律援助相结合,建立一个法律咨询室,安排业务骨干和律师定时接待、受理和调处来访妇女,接待来访妇女280多人次,满意度达100%。三是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开通一个妇女网站、设立信箱,及时受理、答复、解决信件。五年来,区妇联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咨询达1236宗,1436人次。

  三、实施《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孕产妇死亡率未能达标

  我区2006年—2008年实现了(含保持)孕产妇死亡率为零的记录,但2009年和2010年的孕产妇死亡人数(按户籍人口)分别发生了3例和2例,距离《规划》目标(在19.79/10万人基础上下降1/5)还有差距。

  (二)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未达标

  对《规划》重点难点目标,我们仍需继续加大实施力度。如2010年我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为59.91% ,比2006年提高8.44个百分点,但距离《规划》目标90%以上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在全市十二区(县级市)中,2009年我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仅次于萝岗区和南沙区位居第三位,比全市平均水平高出0.86个百分点。

  四、建议

  (一)采取综合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加强对妇幼卫生行业的监管,强化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院三级围产保健管理架构、运行机制和责任意识,落实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加强产科质量建设,提升助产技术。提高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救治能力。继续实施对农村地区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为农村地区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提供限价服务和补助。打击和取缔非法接生。广泛开展健康知识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教育,提高其接受保健服务的主动性和依从性。

  (二)对重点难点目标加强攻关

  随着社保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如果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一样加大宣传力度,使对生育保险不够重视的企业也全员参加生育保险,并且由市政府出台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同步的政策(即参加养老保险同时要参加生育保险,目前全市生育保险覆盖率未达60%),那么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将大幅扩大,我区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将可达到90%以上。

  (三)科学做好新一轮规划

  进一步实施好我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使各项目标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改善妇女的生活生存环境,使妇女事业进一步健康快速发展,总结推广实施《规划》的有效措施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和参与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为下一个妇女发展十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注:2010年数据是初步数据,2001年—2005年是原番禺口径(行政区域调整前),2006年—2010年是现番禺口径。

附件1 2001年-2010年番禺区妇女发展规划定量指标数据表.xls

附件2 番禺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监测统计年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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