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区实施的决定》(穗府〔2019〕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一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广州秀珀化工涂料有限公司地块(番禺区BA03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规划成果已完成批前公示、征询相关单位意见等程序,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八届138次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番规划资源审〔2025〕23号),自批准之日(2025年4月10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秀珀化工涂料有限公司地块(番禺区BA0306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通告附图.png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