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海珠区会展三期、四期用地(AH0404、AH0405、AH04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南站一体化综合交通枢纽综项目规划方案》规划成果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21〕30号),自批准之日(2021年3月16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海珠区会展三期、四期用地(AH0404、AH0405、AH040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jpg
附件2:《广州南站一体化交通综合枢纽项目规划方案》通告附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