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简介
1、编制目的:
为深化蔡一村保护内容,促进蔡一村的保护和利用,正确处理蔡一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与蔡边村片区更新的关系,故制定《广州市番禺区蔡一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2、规划范围:
本次项目的规划研究范围为蔡一村行政村约191.89公顷村域范围,规划设计范围为蔡一村传统村落约56公顷范围。项目针对规划设计范围开展全面的建筑评价和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制定保护发展规划。
3、规划目标:
普查挖掘蔡一村的历史文化资源,全面梳理历史文化价值与特色,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划定保护范围;协调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改造的关系,制订有效的管控措施和发展策略,融入地区的整体发展,提升番禺乃至广州的文化影响力,为广州历史文化名城及文化发展战略的提升优化提供重要支撑。
二、保护范围划定
1、核心保护范围:
重点保护蔡一村宗族传统公共空间体系,将蔡一村重要的风水塘、祠堂、门楼、集中成片的传统建筑、麻石街纳入核心保护范围,占地面积约7.65公顷。
2、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蔡一村传统山水格局,将文昌塔、日泉、月泉、螺山岗等重要的历史环境要素之间的重要视线通廊纳入建设控制地带,结合后续规划管理何规划道路,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占地面积6.23 公顷。
3、环境协调区:
一级环境协调区:日泉、月泉、村落保留的基本农田以及紧邻蔡一村传统聚落、需要进行视线控制的区域,占地面积约5.94公顷。
二级环境协调区:与蔡一村传统村落景观眺望系统关系密切、相对远离传统聚落的螺山岗,占地面积约10.55公顷。
三、建筑高度分区
1、核心保护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檐口高度不应超过11米;鼓励以坡屋顶为主,以保护蔡一村整体空间尺度和历史街巷的界面。
2、建设控制地带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高度不应超过18 米,且应满足视线通廊要求。
3、一级环境协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高度不宜超过30 米。
4、不可移动文物和传统建筑维持现状高度;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按照文物保护规划及文物保护相关规定执行。
四、建(构)筑物分类与保护整治方式
本次规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3]130号)、《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报批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传统村落规划设计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提出保护、整治、改造的分类保护和整治措施。
五、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依据传统村落保护相关文件要求,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农民主体”的总体原则。核心保护范围内以居住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为主,其余为绿地、水域、文化设施用地和文物古迹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