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4033个,从业人员70340人。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022个,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个,外商投资企业1个,分别占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99.73%、0.25%和0.02%。国有企业7个,占内资企业的0.2%;集体企业12个,占内资企业的0.3%;私营企业3834个,占内资企业的95.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04%,集体企业占0.5%,私营企业占91.1%(详见表4-1)。
表4-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2.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2.0%,建筑安装业占21.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54.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24.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1.8%,建筑安装业占15.3%,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8.4%(详见表4-2)。
表4-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单位数位居前三位的镇(街)是:大石街623个,占15.4%;南村镇539个,占13.4%;市桥街460个,占11.4%(详见表4-3)。
表4-3 按地区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一)资产负债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28.23亿元,负债合计529.8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06.97亿元(详见表4-4和表4-5)。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4-5 按地区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二)在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
2018年末,全区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在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48.21亿元(详见表4-6)。
表4-6 按地区分组的在外省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统计范围包括一套表建筑业企业企业的统计数据和非一套表企业的统计数据,但不包括农村个体经营户的统计数据。其中:一套表企业是指从事建筑业生产的,并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非一套表企业是指从事建筑业生产的,但不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企业。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