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船舶试航安全,防范化解水上交通安全风险,依据《船舶试航活动通航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番禺海事处强化源头监管,积极开展船舶试航现场安全监管工作。
6月5日,番禺海事处莲花山海巡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顺海船厂对“ZAKID XXXX”轮开展试航现场监管工作。一是核实航行的性质,确认安全责任主体,通过询问现场负责人、查看交船合同等方式,核实此次作业是否为船舶试航。二是现场核查是否按规定配足船员,试航船员与所持证书是否相符,参加试航人员数量和名单是否相符,救生衣数量是否足够且放置在指定的位置。三是检查试航船舶是否配备航经水域和试航水域最新版海图并改正至最新,试航船员是否掌握与其职责相关的船舶设施、设备操作方法等。四是针对船舶试航活动开展安全提醒,督促船舶按规定路线试航,务必确保试航期间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气象海况变化,做好应急预案,全力保障人员、船舶及水域环境安全。
下一步,番禺海事处将继续加强辖区船舶试航安全监管,保障船舶试航安全,持续维护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稳定。
(番禺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