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提升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6月6日,番禺海事处组织召开宣贯会,辖区两家船舶污染物清除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番禺海事处工作人员对《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制度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围绕作业人员培训、船舶“自有”要求等进行了讲解。船舶污染物清除单位的与会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情况,并就协议签订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海事部门进行了深入沟通。随后,番禺海事处相关业务负责人强调了当前船舶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意义,同时提醒两家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高温天气下船舶作业的安全保障工作。
下一步,番禺海事处将持续加强对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辖区船舶污染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辖区水域清洁和航运安全。
(番禺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