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辖区码头和船厂的应急防污能力管理,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11月29日至30日,番禺海事处沙湾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两家公司开展防污能力核查。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码头和船厂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存量及有效性、防污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和备案情况、防污演练开展和评估情况、应急人员培训情况、应急力量配备情况等,并对负责人提出要求:一是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参照相关要求配备防污染设备和器材,确保器材足量有效。二是要更新完善防污染应急预案,按要求在海事网站上备案。三是要按期开展应急演练与人员培训,做好年度计划和有关记录。
下一步,番禺海事处将按要求定期对对辖区码头和修造船厂开展防污能力核查,全面加强危管防污工作,持续提升辖区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辖区水域环境清洁。
(番禺海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