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 区教育局

番禺区委巡察组巡察区教育系统党组织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24 16:50:21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番禺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3日,区委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联合召开巡察区教育系统党组织工作动员会议。动员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代表各巡察组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教育局党组书记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第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第三巡察组副组长,以及其他有关同志,区教育局、各教育指导中心、区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全区中小学校、镇街中心幼儿园党政正职,以及区教育局全体干部参加了动员会。

  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深刻阐述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了本次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并强调,巡察组将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坚持与巡察组同频共振、同题共答,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

  区教育局党组书记代表区教育局党组作表态发言,表示全体党员干部,要坚持最高站位,落实巡察工作各项部署,以最佳的精神风貌迎接巡察;要确保最大力度,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以最优的工作状态助力巡察;拿出最强决心,落实巡察问题整改。以巡察工作成效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市桥城区教育指导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代表区8个教育指导中心作了表态发言。

  会后,区委第三巡察组、第四巡察组、第五巡察组分别与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召开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

  本轮巡察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至2024年2月5日。期间分别设置专门联系电话(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具体为:9∶00- 12∶00,14∶00- 18∶00)、专门邮政信箱和互联网电子信箱。具体安排如下: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教育局党组及相关区属学校党组织开展巡察,专门联系电话:18102615004;专门邮政信箱: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主楼东402室转番禺区委第三巡察组收,邮编511400;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qwxcz3@panyu.gov.cn。

  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北片、石楼、石碁、化龙教育指导中心党委及其管理学校党组织开展巡察,专门联系电话:19966279310;专门邮政信箱: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主楼东402室转番禺区委第四巡察组收,邮编511400;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qwxcz4@panyu.gov.cn。

  区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桥城区、西片、南村、沙湾教育指导中心党委及其管理学校党组织开展巡察,专门联系电话:19924320293;专门邮政信箱: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主楼东402室转番禺区委第五巡察组收,邮编511400;专门互联网电子信箱:qwxcz5@panyu.gov.cn。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区委第三、第四、第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教育局党组、区属学校党组织、各教育指导中心党委及其管理学校党组织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

  (区教育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