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区审计局完成市审计局统一部署的黄埔区夏港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现场审计工作。
在本次异地同步审计中,该局根据新规定要求,及时重新修订了审计实施方案,对部分审计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根据新规定进一步明晰经济责任审计的边界,对“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情况”的审计内容作出“在预算管理中”的限定,对“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的审计内容作出“在经济活动中”的限定。同时,按照新规定进行责任界定,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将原来“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等3种经济责任调整为“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两类。
该局以异地同步审计项目为标杆,通过边学边干、寓学于审的方式,进一步深入理解新规定各项要求,准确把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定位,从而对领导干部经济活动作出客观评价,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区审计局)